4月25日讯
各相关企业:
根据高值医用耗材新产品挂网流程,对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企业申报信息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为2021年4月23日至4月30日。请各相关单位对公示产品进行确认,并将本企业申报产品(一条中多产品的进行拆分)按照医保目录填写医保编码,于公示期结束前报送至邮箱(sdshccg@163.com)。
公示结果中标注“不通过”的,不受理申诉、投诉,企业可以自行完善修改信息,在新项目中重新提交(2021年医用耗材产品挂网(二)项目)。如对其他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山东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投诉申诉管理”提交申诉投诉,逾期不再受理。在申诉投诉材料中需完整准确填写所述产品的名称、型号、申诉投诉理由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并标明具体产品的“PRODUCT_MODEL_ID”编码(见附表)。申诉投诉材料须加盖电子印章,提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投诉申诉。
温馨提醒:公示期结束未上传信用承诺书的生产和经营企业申报产品不予公布。
附件:2021年医用耗材产品挂网(一)公示列表(1).xlsx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