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讯
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有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同意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信息变更的通知》,2021年2月10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上市许可持有人“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药品信息进行了变更(具体见附表),批件中显示上市许可持有人由“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常州恒邦药业有限公司”。经联采办同意,对原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及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部分中选药品信息予以变更,中选药品规格包装及价格不变。涉及中选药品所选的相关省份,应予以挂网采购。
附件: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部分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变更明细表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