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讯 5月17日,湖北省药监局发布了2021年第1期药品质量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根据湖北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质量抽检中发现的44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
梳理发现,在这44批次不合格药品中,有6批次为制剂,分别为活血壮骨丸、利咽糖浆、振中丸、氯芬黄敏片、痹痛宁胶囊、诺氟沙星胶囊;其余全为中药材及其饮片,包括葛根、火麻仁、小通草、黄柏等。
公告指出,湖北省药监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处理结果和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
同时,公告明确,对经核实为非标示生产企业生产或无明确购进渠道的药品,应追根溯源,彻查问题药品来源;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