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讯 近日,海南省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出台了多项重磅措施。将170种病种纳入基层医疗服务范围,给基层配足1000种药品等,为实现“小病不进城”进一步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海南对医疗质量监管也提出全新要求。海南省围绕技术、诊疗、药品和人员制定了“四个标准”,用于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实施评价的依据。
“四个标准”出台后,海南省卫健委邀请了省内外专家,向市县卫生健康委主任、分管副主任以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全面深入解读政策。这次医疗卫生领域的强基层,海南省诚意十足。
将170种病种纳入基层
海南省基层诊疗范围进一步提升,将170种病种纳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范围。同时,明确118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的常见病、多发病。
标准从病史采集、体格检查、辅助检查、诊断要点、鉴别诊断、治疗原则、疗效标准和出院标准8个方面,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治流程,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能力。
给基层配足1100种药品
基层“药荒”一直存在。用药面临诸多限制,能够配备的常用药种类不多,就会阻碍诊疗服务有效开展,给基层足够的药品呼声很高。
海南省对此做出明确回应。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评价标准中,基层医疗机构要配备西药和中成药品种共计800种(西药品种512种、中成药品种288种),中药饮片300种。
该标准在加强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同时,为有效保障妇女、儿童等用药的实际需求,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收治病种、临床需求、药物疗效和价格等因素,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卫生技术人员要成为大多数
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缺乏、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一直困扰基层。没有人才的引进,哪有服务能力的提升?
对此,海南省提出明确要求。除村卫生室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职工总数的90%,每万服务人口全科医生数不少于4人。
要围绕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适宜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人员配备结构和人力资源发展。
对于全科医生的培养,海南省建立了一个完善的的医疗制度和体系。将公共卫生服务跟基本医疗服务紧密结合,让老百姓能有更多的获得感,全科医生提供的服务也会得到更多群众的认可。
这四项能力,未来重点突出
海南省将基层医疗机构技术重点突出,共包含四项能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传染病防治能力、承接远程医疗和县域医共体的辐射能力。
涉及25类临床科(室)、6类医技科(室)、4类辅助用房、154种医疗设备器械、13种病房每床单元设备、170种服务病种以及质量与安全管理标准。
海南省这些举措,都是着力于解决现有的痛点难点,让人才流动起来,让医疗资源流动起来,给基层充分的物质保证。通过给全科医生技能提升的平台与机会,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也会有效缓解,海南的基层医疗正在走出一条新路。